2008年12月5日 星期五

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字号 】 【我要打印
2008年5月16日 20时39分

                    三湖交发[2003]54

交口乡关于妥善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的

基  本  预  案

 各党支部、村委会、乡直各部门:

为了有效维护我乡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性群体事件,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维护稳定的工作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维护稳定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从讲政治、讲大局,维护国家利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大局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妥善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权意识、忧患意识,把各类突发性群体事件的负面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确保我乡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

二、基本原则

1、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的原则。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必须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村、各部门要按照分工,协调一致,密切配合,坚决执行党委、政府的处置方针和措施。

2、“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属于哪个村、哪个部门、哪个单位的问题,就由哪个村、部门和单位负责解决。不得把本村、本部门、本单位的矛盾推向社会,不得把本级应该处理的问题推向上级或下级,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3、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的原则。对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能采取敷衍和压服的办法,必须带着深厚的感情去工作,在坚持教育疏导的同时,必须认真研究、从快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要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群体事件的发生。

4、快速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突发性群体事件的性质、参与人数、事发地点等情况,分别由发生的村、党支部、村委会及时向乡反映,乡直有关部门派员协助做好工作。

5、依法处置、防止激化的原则。要针对事件的性质、原因、规模、危害程度和事态发展,采取相应的措施,坚持依法处置。对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事件,要坚持慎用警力、慎用强制措施、慎用警戒武器,防止因方法不当激化矛盾。

6、教育多数、处理少数的原则。处置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事件,必须坚持团结教育大多数群众的原则,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对利用人民内部矛盾煽动闹事、蓄意制造事端及打砸抢分子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组织指挥

在乡党委、乡政府领导下,建立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应急领导机制,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

1、处置涉及部分军转干部、退伍军人等方面人员的突发性群体事件。由马建中、杨海燕同志负责,马建中同志总协调,主要任务是:督促各村、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已出台的有关政策,切实解决部分军转干部、退伍军人等方面人员要求落实待遇、提高补贴、解决生活困难等问题而引发的大规模聚集、赴市、赴省、进京集体上访等群众事件。

2、处置因储金会问题引发的群体事件。由左电伟负责,民政所承办具体工作,主要任务是: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政府有关指示精神,妥善处理非法遗留问题;组成专门班子深入研究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因部分参与储金会的储户要求兑付本金,由此而引发的大规模赴市赴省进京集体上访,围堵区委、区政府机关大门等群体事件的发生。

3、处置工业园区建设农工纠纷其它集体上访事件,由郑泽丁、侯润仓负责,张庆云负责协调工作。乡信访办承办具体工作,主要任务是:统一协调各类群体性到市赴省进京上访的接待、处置工作;及时与区领导和有关部门沟通信息,分流交办重大上访案件;督促检查领导包案和解决问题的落实情况;认真抓好基层信访工作,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群众越级上访情况的发生。

4、处置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方面的群体事件。由王耀民、蔡福国、王恩泽、马建华同志负责,由王恩泽同志总协调。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做好帮教教育转化工作,提高教育转化效果,妥善处置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非法大规模聚集、从事各种破坏活动等群体事件。

5、处置重点工程建设施工纠纷及恐怖袭击方面的有关问题。由张君厚、蔡福国同志负责,由程爱保同志总协调。综治办承办具体工作,主要任务是: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发生在我乡境内的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指导和规范各类恐怖袭击事件的处置工作。

四、工作机制

1、完善信息反馈机制。节日期间做好值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重大问题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

2、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领导包案责任不落实、能够解决问题不解决或解决不及时、工作推诿扯皮、压制、打击报复上访人员、向上级汇报假情况等,致使矛盾激化或造成群众重复上访的,由纪委追究包案领导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五、现场处置

1、军转干部、退伍军人等方面人员集体上访。发生部分军转干部、退伍军人等方面人员到市赴省进京集体上访时,由乡武装部、乡信访办统一协调搞好接待劝返工作,认真听取他们反映的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

2、储金会问题引发的群体事件,发生储金会储户赴省、市、区委、政府上访的,以乡信访办为主,值班人员参加,组成接访工作,劝离疏散围观人员,讲明法律政策,解释有关问题,争取教育大多数群众,力求稳妥地平息事态。

3、其他问题引发的群众集体上访。乡信访办根据情况,及时通知有关村和乡直部门的分管领导到现场做好劝返工作,并尽快将人接回,同时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现重复上访。

4、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方面的群体事件。乡有关领导、人员做好帮教转化工作,杜绝分包对象参与进京滋事、非法聚集、在敏感地区和公共场所自爆、自焚等严重影响社会政治稳定活动。

5、恐怖袭击事件。一旦发生恐怖袭击事件,乡综治办、派出所应立即启动快速反应机制,按照区、乡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基本预案进行处置。

如发生特殊情况,及时报乡主要领导,区委、区政府批示处置。

各村和乡直有关部门要依照本预案制定实施方案。

 

 

                            中共交口乡委员会

                                    2003930

 

tag:综治
共阅读:641次 责任编辑: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我要发表留言
标题:            

署名:
验证码:   验证码,20分钟内有效
        查看留言
 
2008 版权所有 河南省三门峡市交口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军 联系电话:2923600 联系信箱:zhangjun761207@126.com
通信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交口乡人民政府 邮编:472000 第104406位访客
豫ICP备05008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