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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 罗豪才 通过30年的探索和实践,中国已经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人权发展道路。中国的人权保障同西方有明显区别。首先,中国认为,人权同其他任何权利一样,都不是绝对的。权利的享有应该同所尽的义务一致。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对某人是权利,对他人就意味着义务;对他人是权利,对自己就是义务。中国反对将权利和义务割裂开来。其次,中国认为人权不只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而是既包括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也包括经济、社会、文化权利。30年来,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快速提高,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完善,医疗、教育、文化事业全面发展,这是所有人都承认的事实。但是,容易受到忽视的是,这一时期,《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列举的几乎每一项人权,在中国都有了巨大的发展。最后,中国认为,人权不仅仅是个人权利,还应包括集体人权。中国既重视保障个人人权,又重视保障集体人权。这是中国之所以实现国家稳定、社会和谐与人民自由的重要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