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6日 星期二

党委工作职责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字号 】 【我要打印
2008年9月6日 12时25分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决定本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乡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领导乡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四、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单位的干部。

六、领导本乡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tag:党政
共阅读:181次 责任编辑: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我要发表留言
标题:            

署名:
验证码:   验证码,20分钟内有效
        查看留言
 
2008 版权所有 河南省三门峡市交口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军 联系电话:2923600 联系信箱:zhangjun761207@126.com
通信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交口乡人民政府 邮编:472000 第127822位访客
豫ICP备05008367